医治白癜风偏方依靠“人肉搜索”抓小偷不足取
日前,天涯社区成都专栏中突然出现了一篇题为“请求启动人肉搜索查找小偷下落!!必有重谢!”的帖子。发帖人Windy称,将在QQ上认识的男子带回家,不料家中的财物却被该男子洗劫一空,请求人肉搜索查找小偷,并留下了一个手机号码和QQ号码,向友征集线索。在这篇帖子中,还有四张同一男子的照片,Windy称,照片中的男子就是小偷。(7月28日《成都商报》)“人肉搜索”是最近络流行的新词。它的出现,似乎立即向社会展示了其“狭义”的面貌:如果友发现了“坏人坏事”,在上发起“人肉搜索”,肇事者的各种个人信息,便经过各地友的自发努力被搜出来晒在上。“人肉搜索”的能耐强到无孔不入的地步。有的人已经吃到了“人肉搜索”的苦,因为进入络“黑名单”,自己和家人受到了各种各样的打击。所以,虽然“人肉搜索”貌似正义化身,但却难脱“络暴力”的嫌疑。抓小偷应该采取合法手段,怎么可以使用络暴力呢?以暴治暴显然不是文明社会所倡导的。从报道看,Windy并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自己带回家的那位男子就是小偷,目前也只是怀疑,也说不定是其他人做的案呢?Windy没有权力认定他人为小偷,这种权力只有执法机关人员按规定履行职责时才拥有。在案件尚未破的时候,Windy怎么可以在上称那位男子为小偷呢?这岂不是在进行“私法”判决吗?如果那位男子最后真的同Windy家被盗无关,Windy可能就要为自己的行为吃官司了。这样的民间“络办案”头不能开,涉及法律的事情最好还是通过法律途径来办。如果大家都这样,岂不乱了络章法,谁都可以在上办案,那还要司法部门干什么?文明社会应该拒绝任何形式的私法存在。否则,“络办案”极有可能会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可以把好人说成坏人,也可以把坏人说成好人,真真假假谁能搞得清呢?如果允许络私法存在,那么将来大家都难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说不定哪天自己就成了络私法的通缉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