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被堵在桥上的经历吗?
几百米的车辆排成长队
让人心急如焚!
吉安大桥是吉州区通往青原区主要的交通节点,交通压力非常大,特别是每天早、晚高峰时段和节假日,车辆通行缓慢,这时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桥面必然发生拥堵,可谓是寸步难行!
近期,青原交警针对车辆在桥面发生
“财损事故未及时撤离现场致堵”这一情况
于年8月14日
通过多个平台发布了
“吉安大桥财损事故致堵,将被处罚”的公告
自公告发布以来,该举措深入人心,也得到了广大驾驶员和市民朋友的高度认可,通过在桥面各个醒目位置推广“模板”快速处置事故方法,有效缓解了因吉安大桥财损事故致堵的现象,大大的提高了桥面车辆通行效率。
但是,最近有一位驾驶员,却因没有及时按规定程序处理,造成桥面堵塞,而收到了青原交警开出的首张“吉安大桥发生财损事故未及时撤离现场致堵”罚单。
这位驾驶员究竟哪一步做错了呢?
大家快点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8月28日下午15分10分左右,河东中队铁骑人员在吉安大桥巡逻时,在桥中间路段发现一起因车辆撞击中心隔离护栏公用设施引发的财损交通事故。
驾驶员尹某因开车时分神,不小心撞到了吉安大桥中心隔离防护栏,但尹某拍好照片后,并未将车辆及时从吉安大桥桥面挪开,也没有及时报警,而是不知所措,继续将车辆停留在桥面上,造成吉安大桥双向车辆堵塞。
铁骑人员发现后,在确认驾驶员已经拍好事故现场照片后,迅速要求驾驶员尹某将车辆移至不影响桥面通行处,恢复桥面车辆正常通行。
随后,青原交警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九条规定,依法对驾驶员尹某在吉安大桥发生财损事故未及时撤离现场致堵的违法行为开出首张罚单。
交警温馨提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九条规定:发生财产损失事故,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或报警等候交警处理。
最后我们再来复习一遍
如果小伙伴们发生了财损事故
我们该如何做呢?
针对轻微事故快速处理过程中出现的种种情况,提醒广大车主一定切记“说清楚,写明白”。其中,在进行“快处”时,一定要确认对方车辆证件齐全,号牌真实,确认事故司机没“酒驾”。
新闻-
编辑:李娜
责编:小通
审核:龚建斌
来源:微青原(如需转载爱吉安内容,请联系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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